合肥车辆段原副段长受贿40余万元 一审获刑十年!
安徽财经网讯利用主管检修、设备、物资管理等职务便利,合肥车辆段原副段长于某某,给多家业务单位提供帮助,先后非法索取、收受财物。 该案于6月20日在合肥铁路法院开庭审理。7月8日,记者获悉,该案已宣判。于某某因受贿罪一审获刑十年。 合肥铁路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某利用其担任上海铁路局合肥车辆段副段长,主管单位检修、设备、物资管理等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相关单位人员给予的现金人民币44.1万元、购物卡0.5万元,并为相关单位在产品质量、业务开展、货款支付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 法院根据被告人受贿金额、具有自首和退赃等量刑情节,对被告人于某某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的一审判决。(李军 王玮伟)害虫无处不在啊,原帖链接http://ah.sina.com.cn/news/s/2014-07-09/0705108617.html 小官就是悲剧啊。人家贪污几千万也不过20年,他40W就判10年,这点钱都不够买套房子的。 什个要紧!{:3_49:} 出云银河 发表于 2014-7-9 10: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官就是悲剧啊。人家贪污几千万也不过20年,他40W就判10年,这点钱都不够买套房子的。
和跨越比起来确实很冤枉{:4_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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