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浙江高铁与高速之争 谁能来仲裁?
新京报2013年1月18日报道 在浙江,正上演一场“铁”“路”的争议,在建的杭长高铁诸暨段,距离杭金衢高速公路最近处仅5.8米。公路部门认为,高铁的设计违反了《公路法》有关规定,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连续向铁路方开了5张停工单,但铁路方均未执行。(8月25日《钱江晚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也指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非居民区,从铁路桥梁外侧起不少于15米。”目前,公路和铁路部门正根据各自对《公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理解,以及铁路和公路距离的测试方法、出现事故后各种状况的预估,表达着各自的意见,但双方离共识很远。
事情到了这个局面,双方肯定都有难处和苦衷。而想起各类事故惨烈的场面,在给生者和死伤者造成无尽痛苦时,有关部门的态度,最好是宜“细”不宜“粗”,少一份粗枝大叶,就少一份悲剧发生的几率。目前,公路和铁路方还各自保留着意见,谁也说不服谁。因为谁都明白,如果按对方的主张行事,自己就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依双方的实力,谁都可以调动专家,来说自己的施工没问题。
这就引出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在遭遇这样的情况时,该由什么样的机构,从法理和技术的角度,给出科学而权威的结论。这个结论必须具有双方无法拒绝的法律效力。这样具有科学法庭性质的机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看来,这一课必须加速补上。
来源:新京报
这种情况个人认为应该公路让铁路 毕竟改线容易还扯皮什么 开发商 发表于 2013-1-18 22: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个人认为应该公路让铁路 毕竟改线容易还扯皮什么
应该谁后上谁让!
看楼主文章,应该铁路是后来者。 高铁出钱,为高速公路改线,这是最佳解决办法。 印象中有的公路(有的等级还不低,电视、报纸有过报道)贴着居民楼建过去的,公路部门怎么没觉得委屈?现在遇到铁路了,知道厉害的来了,呵呵。 我认为从节约耕地的角度出发考虑铁路和公路的距离问题更好些。我支持将两种路间距设计小的意见。 汽车冲到铁轨上怎么办? techsuppor 发表于 2013-1-19 12:22汽车冲到铁轨上怎么办?
不可能,高铁高架,汽车威力不够 铁钱公改 ! 波比 发表于 2013-1-18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谁后上谁让!
看楼主文章,应该铁路是后来者。
看规划的前后,而不是建设的前后。天朝在施工过程等情况下改擅自或私自规划的情况太普遍了。
星火站的京哈高铁不就这样,当年两边都是防护林和耕地,结果北京市私自卖地给开发商盖楼,不仅不通知铁路,连相关部委也不通知。发改委按照原先的规划批复了,铁路一建设就出事情了。
西二旗也一样,开发商盖的一座塔楼在铁路规划的红线内,没准京张高铁和京张复线建设时候要拆迁。
huamao_zhh 发表于 2013-1-21 0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规划的前后,而不是建设的前后。天朝在施工过程等情况下改擅自或私自规划的情况太普遍了。
星火站的京 ...
是规划的批复之日谁在前。但天朝任何事情皆可发生。 波比 发表于 2013-1-21 0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规划的批复之日谁在前。但天朝任何事情皆可发生。
天朝经常领导拍脑袋干事情,尤其是中层最严重。还有就是权钱交易。
huamao_zhh 发表于 2013-1-21 0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天朝经常领导拍脑袋干事情,尤其是中层最严重。还有就是权钱交易。
就算没有上述问题,规划打架也是常见的。 期待双方法庭上见!
看看法院怎么捣糨糊的~ 波比 发表于 2013-1-21 09: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算没有上述问题,规划打架也是常见的。
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我估计当初修北京地铁13号线,北京市政府可能是要将望和支线、老京张线、甚至连同东北环线都拆了。结果也就是望和支线是北京地方铁路,拆了就拆了,剩下的铁道部不让步没辙。
当然,13号线的规划也不怎样,完全没有进行预留,现在每个站在高峰时候基本都是超负荷的接近瘫痪状态。
高铁可以架设在高速公路中间,节约土地资源,高速公路太占地方了。 先有的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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