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yu7923 发表于 2012-12-27 12:00:48

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及“四电”系统集成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

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站后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TZ2012-12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已由铁道部发展计划司以《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636号)批准建设、铁道部《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774号)批复了初步设计,铁道部《关于新建乌鲁木齐新客站工程(不含站房)站后及“四电”系统集成(含配套房屋)施工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设函1809号)批复了招标计划。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新疆自治区负责依法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其余资本金由铁道部承担,使用铁路建设专项资金,资本金以外的50%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工程为兰新第二双线工程重要的配套工程,同时形成乌鲁木齐客运枢纽,整合铁路客运布局的重要工程。工程位于乌鲁木齐市境内,其中乌鲁木齐新客站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既有兰新铁路二宫车站站址上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新客站按横列式布置,总规模16站台(面)、18条到发线(含正线),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220000平方米(不含新客站站房100000平方米)。
2.2主要技术标准:⑴铁路等级:I 级;⑵正线数目:双线;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800 米,困难地段600 米;⑷限制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⑸牵引种类:电力;⑹机车类型:动车组,SS系列;⑺到发线有效长度:650 米;⑻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⑼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2.3计划工期:批准的建设工期36个月。2.4招标范围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站后相关工程项目,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包括第二章路基(路基地段的接触网支柱基础、降噪声工程);第四章隧道及明洞工程中接触网、电力电缆敷设工程及隧道照明工程;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除站场地道);第十章大临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安全生产费)。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站后工程施工划分为ZH1、ZH2两个标段。2.5.1ZH1标段招标范围: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站后四电系统集成(含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包括第二章路基附属工程中路基地段接触网支柱基础;第四章隧道及明洞工程中隧道照明、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第六章通信、信号及信息;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不含其他房屋(除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室内动力配电部分);第八章房屋(四电配套独立房屋);第十章大临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安全生产费)。主要工程数量:敷设干线光缆70.61条公里,敷设站场光缆43.62条公里,敷设站场电缆26.76条公里;联锁道岔300组;敷设35KV、10KV 高压电缆线路106.73公里;敷设低压电缆线路130.24公里;35KV变电所2座,10kV配电所1座;10/0.4kV变电所10座;10/0.4kV箱式变电站31座;架设接触网导线142条公里;牵引变电所1处;开闭所1处;电力调度所1处;新建房屋7464.92平方米(四电配套独立房屋)。2.5.2ZH2标段招标范围:乌鲁木齐站(不含)至乌鲁木齐新客站(含)线路及车场工程(不包括新客站站房及雨棚相关工程)、既有兰新铁路K1879+957至K1881+558改线、新建动车运用所及客车整备所等客运配套设施、乌北及乌东站还建货运设施等工程设计范围内的站后房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包括第二章路基附属工程中降噪声工程和站场内综合接地引入;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中房屋(不含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室内动力配电部分。第八章房屋(不含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及二宫车站牵引变电所院内所有工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除站场地道);第十一章其他费(安全生产费)。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声屏障14308平方米,桥上声屏障2859平方米,隔声窗4040平方米;新建房屋212489.65平方米(不含四电配套独立房屋)(其中新客站片区77967.64平方米,动车组运用所37100平方米,北站片区97422.01平方米),混凝土路面251791平方米,围墙25375米;给排水站8站;站台墙7986米,站台面43734平方米,站场雨棚35001平方米。房屋室内动力配电工程(不含四电配套独立房屋)。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2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各标段资质及业绩要求3.3.1ZH1标段:⑴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近五年内具有200km/h及以上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以及配套房屋工程及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⑶本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⑷申请人应在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5亿元;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小于1亿元。⑸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⑹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相应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3.3.2ZH2标段:⑴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近五年累计完成20万平方米及以上生产房屋工程施工业绩和独立生产房屋3万平方米及以上业绩,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⑶本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⑷申请人应在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10亿元;申请人用于申请合同的营运资金(包括适当凭证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和信用额度)不小于1亿元。⑸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2009年至2011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⑹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联合体成员方应具备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壹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包括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 月30 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铁路局新客站建设指挥部(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3楼2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银行汇票复印件后2 日内寄送。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2013年1 月6日9 时00 分至2013年1 月6日10 时30 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 月6日10 时30 分,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评标区(电话010-8035834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上发布。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鲁木齐铁路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西路1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 王澍陈可章               电话:0991-7951906   0991-7658977       手机:13579815491传真:0991-7951906   0991-7658977电子邮件: xkzjhb@sina.com                  
开户银行:建行乌市铁道支行                     账号: 14000142072行号:1058810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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