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E、TGV、新干线车辆运营与维护的比较
下面先了解一下日、法、德三国的发展概况。 日本 1964年10月,日本先于其他国家开通了世界第一条高速铁路--东海道新干线(东京--新大阪的高速客运专线),最高运行时速为210公里。20世纪80年代运行于东京--博多线路上的列车由0系换成100系电动车组。100系电动车组由12辆动车和4辆拖车(其中双层客车两辆)组成,拖车加装了涡流制动,最高时速为230公里。1992年,东日本公司开始开发超高速电动车组,取名为STAR21型电动车组,创意为21世纪用的时速350公里高级豪华列车。 法国 法国高速铁路线上采用的电动车组在牵引动力上的布置与日本不同。日本是动力分散式,而法国是动力集中式,只在列车两端的头车(或与头车相临的客车的一端)装有牵引动力装置。法国第一条铁路线(巴黎东南新干线)于1972年动工,1983年投入运用。运用TGV-PSE电动车组,最高运行时速为270公里。在巴黎东南新干线通车后,法国继续扩大高速铁路线,1990年大西洋新干线(巴黎--勒芒、图尔)正式通车,采用TGV-A电动车组,最高运行时速为300公里。 德国 1962年德国研制的“莱茵金子”号客车的构造时速已达160公里,1974年ET403型电动车组的最高运行时速为160公里,1977年提高到时速200公里。1985年制造出ICE型高速列车,并在1988年时速达到406.9公里的试验速度。1989年,德国开始正式制造第一代ICE高速列车,并于1990年投入使用。在今年8月1日,德国第三代动力分散型高速列车ICE3,正式投入法兰克福--科隆新型高速铁路线的商业运营,最高时速达到300公里。 俄罗斯 俄罗斯采用在既有线路上逐步提高旅客列车速度,使线路的改造和机车车辆的更新同步进行的方法。1984年3月,高速列车正式投入运用,采用了快速电动车组,平均运行时速为140公里,有两个区间时速达200公里。运营模式。目前,国外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或正在建设高速铁路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印度等。由于高速铁路建设与运营在资金运用、技术管理、调度指挥等方面与普通铁路不同,而且由于各国铁路的体制存在差异,所以在建设与运营管理上也不尽相同。按照建设与运营组织模式不同,可以划分为 “建设与运营合一”(简称“建运合一”)和“建设与运营分离”(简称“建运分离”)两种模式。由于发展的时间先后和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日、法、德三国的动车组技术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格局。“建运分离”模式一、“建运分离”模式一是高速铁路的运营公司同时负责高速铁路的维护,日本和法国的高速铁路运营公司属于这一类型。 日本铁路。1959年开工,1964年投入商业运营的东海道(东京—新大阪)新干线全长 515.4 km,是世界上第一条时速超过200 km的高速铁路。1970年5月日本《全国新干线铁路建设法》,制定了全国约5 700 km新干线的计划线路,并决定尽快建设2 222 km的线路。日本铁道建设公团是1964年2月通过《日本铁道建设公团法》规定的惟一能够从事高速铁路勘测、建设、出租或转让的特殊法人机构,是第三类铁路企业,只负责建设和产权经营,不负责具体的客货运输业务,只把建设完成的新干线租赁或转让给其他铁道企业,由其他铁道企业负责既有线和新干线的维护、管理和经营。确定租赁费、转让价格等有关事宜,需要征得运输大臣的批准。1987年日本铁路民营化后,日本政府确定了整备新干线的建设费用,按照公司、国家和地方共同分担的原则,日本政府投入比例为50%左右,根据新干线公益性强弱的不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 80%、20%或50%、50%的比例分担,不但增加了新干线建设的资本金比例,也为铁道建设公团的市场化运作打下了坚实的财务基础,促进了高速铁路建设,也带动了地方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法国铁路。法国的路网公司(RFF)是具有工商性质的国家公共机构,法铁公司(RNCF)担任了运输经营者和基础设施管理者的双重角色。高速铁路的建设、产权经营由路网公司负责,维护、管理、经营由法铁公司负责。路网公司主要负责:①审核高速铁路项目的可行性;②筹集高速铁路建设资金;③对投资、预算、建设等方面进行决策;④监控工程质量、验收工程;⑤和各经济主体签订合同;⑥委托法铁公司经营管理,收取线路使用费。法铁公司主要负责:①进行高速铁路方案的调研、设计工作;②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③拟定招投标书;④对建成的高速铁路进行维护、管理,收取维护管理费;⑤其他协助路网公司的工作。路网公司和法铁公司之间是一种企业法人之间的商业合同关系。路网公司向法铁公司支付线路维护经营费用,法铁公司向路网公司支付线路使用费用,其差额部分由法铁公司向路网公司结算。截至1997 年底,法国已经开工建设了 6 条高速铁路,总长度为1 686 km。“建运分离”模式二、德国铁路。20世纪 90年代按照股份公司的组织模式创建了德国铁路股份公司(DBAG),按照股份公司法准则进行商业活动。基础设施和货运、长途客运和地区客运分别由控股公司下属的两个独立股份公司负责。1991年建成并开通了慕尼黑—斯图加特、汉诺威—维尔茨堡高速铁路,且新建高速铁路是和既有铁路联网经营,客货混运高中速混跑。基础设施股份公司负责新线修建、线路扩建、更新改造、线路养护和运营管理,投资由政府负责给予财政支持。基础设施股份公司和长途客运股份公司、地区客运股份公司、货运股份公司之间是所谓的“财务分离”关系,独立运营、财务清算。 学习了{:4_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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