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谐号 发表于 2012-10-14 21:58:48

长春女子火车票丢失出不了站 质疑全额补票不合理

       车站方:全额补票为规定,防止有人逃票;律师:客观条件下,乘客有义务保管车票

      在火车站出站口,常会有铁路工作人员查票。一些无法出示火车票的人,被视为无票,必须全额补票才能出站。

       10月12日晚,滕女士从老家盘锦市返回长春,在出火车站时因车票丢失被查,全额补了一张火车票。滕女士认为自己实名制购票,可以根据身份证证明自己不是逃票。但是,长春站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查询系统。

       长春市民滕女士老家在辽宁省盘锦市。她说,今年“十一”期间,她回了一次老家探亲。在10月12日,她买了一张D177次列车票,通过检票、上车,顺利上了这列火车。

       当晚21时06分左右,火车准时到达长春站,滕女士在出站时发现自己的火车票丢了。工作人员让她全额补一张车票。

       滕女士认为,自己购票的时候是实名制,铁路系统内应该有自己的购票记录。只要查询一下,就能证明自己并不是逃票者。但是,工作人员仍然按照规定,让她全额补了票。

       10月13日中午,记者来到长春站出站口(西)B1出口附近,见到了铁路方面一名车姓工作人员,他正在出口附近查票。
据车先生说,目前铁路部门没有专门的查询系统,车票丢失就视为无票,必须全额补票才能出站,这是铁路部门多年的硬性规定。如果不按照规定,就会造成1张票多人用的情况,让逃票者有可乘之机。

       对于滕女士这种情况,车先生称他遇到这样的情况也会做出那样的处理。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吉林张成彦律师的律师张成彦。

       张成彦说,从情理上说,铁路部门确实应该开设查询系统。但是,因为客观条件,还没有达到理想的服务状态。另外,乘客购票时,就已经与铁路部门达成了服务协议,车票就是双方的一个服务凭证。也就是说,乘客决定购票乘车后,在某种程度上说就已经默认了服务方的服务条款。在双方有争议时,就需要凭证作为证据。

      所以,乘客在坐车出行时,有义务保管自己的凭证,也就是车票。

       来源:吉和网

沈局沈阳南站 发表于 2012-10-14 23:22:14

不错了,仅仅收了2元手续费。我又一次鞍山坐K7373,那时还停苏家屯,由于人太多,没 下去车,到了沈阳站,3.5的票价,收了我9块钱。

开发商 发表于 2012-10-14 23:57:49

实名制查不出来吗

wljh2211 发表于 2012-10-15 06:56:15

{:4_80:}

zhxq 发表于 2012-10-15 07:52:16

沈局沈阳南站 发表于 2012-10-14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错了,仅仅收了2元手续费。我又一次鞍山坐K7373,那时还停苏家屯,由于人太多,没 下去车,到了沈阳站,3 ...

话说7373这种管内伪快其实很坑爹的说……尤其是沈大间的各种假K……

Mistruster 发表于 2012-10-15 08:39:54

唉,既然实名制了就不应该补票了。

但法律上,谁主张 谁举证,乙方丢失或撕毁合同,甲方不配合也撕毁合同,乙方也是没什么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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