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4 00:58
bob_boy1990
车迷的小愿望如何实现?
作为一名初级车迷,珍藏自己坐过的列车的车票是很让人欢心的事,然而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车站(到乘降所下车时为列车)对已使用完毕的车票应收回。旅客需报销时,应事先声明,站、车将销角的车票交旅客作为报销凭证。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想完好的保存车票太难了,诚然,在大多数情况下,验票员不太会撕票或者没收,但是在寒暑假,至少我经历的南京站和兰州站东出站口没收学生票很是严格,让人实在无奈。
在一起的车友想了诸如跑快点、放到学生证夹里、找合适的机会混······甚至还有在车上补短途票当替死鬼的主意。
但自己总想不明白,给不给学生报销车费是学生与其所在学校单位的事情,铁路部门干嘛要多管闲事,“不给报销凭证”。实际上部队院校、部分学校的研究生都是可以报销车费的,还有的贫困生能得到学校的路费补贴。
从另一个角度说,车票是乘客与承运方的合同文本,乘客出站,双方履约,合同终止,一方就有权强行没收另一方已经失效的合同文本吗?干嘛非要和一张废纸较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