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luolan0822
发表于 2009-12-25 18:12:00
原帖由 高密站 于 2009-12-25 18:08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riki说的可能不够准确,但是没明显的地域攻击意图~更没恶语相向。
好,那以后"riki"的这个帖子就是典范,我们大家都多多发这样的帖子!
longkoudll
发表于 2009-12-25 18:15:23
好,封的好。象这样无耻的行为应该从重,就像非常时期发生事故一样,提级处理。
csscn
发表于 2009-12-25 18:18:20
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没必要没要揪着不放~
riki说的语气可能比较强硬,但并没有歧视或者使用不恰当语言~~
希望大家给副版更多的支持,一起维护这里的环境:lol
csscn
发表于 2009-12-25 18:28:46
ziluolan0822,不要喋喋不休了,人家只不过说话的语气重了点,副版处理的也很正确~~没必要搞的那么极端~
得饶人处且饶人~
sunyanzi_78
发表于 2009-12-25 18:40:53
..............
太局沪段
发表于 2009-12-25 18:56:11
支持版主!。。。。。。。
灌局水段
发表于 2009-12-25 19:13:52
这帖子46楼就算没骂人但是看他回的话不该警告吗?
http://bbs.hasea.com/viewthread.php?tid=424885&page=5#pid6523439
riki
发表于 2009-12-25 20:27:04
原帖由 ziluolan0822 于 2009-12-25 17:55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明显的地域歧视!
1.请你告诉我一节YZ定员多少,再告诉我K117在石家庄的预留够不够一节YZ
2.石家庄始发29,太原49.没听说过这么“略多”的。另外,我的“三倍”是只算了跨局始发得到的结果(石家庄11,太原33)
3.226+38>251.如果算递减的话估计票价一样吧?那请你告诉我怎么贵了?
ziluolan0822
发表于 2009-12-25 20:52:54
我骂人,我后悔。
[ 本帖最后由 ziluolan0822 于 2010-1-4 22:28 编辑 ]
924Turbo
发表于 2009-12-25 21:01:13
原帖由 ziluolan0822 于 2009-12-25 18:12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那以后"riki"的这个帖子就是典范,我们大家都多多发这样的帖子!
我实在忍不住要出来插一句:您这话是不是逻辑有问题啊?只要没被处理的回帖就是典范?就要多发?就是有异议也没必要说这种完全没逻辑可言的话~~
说到这儿我想起句话:“好多在论坛上高调灌水的人不知道有几个能认全所有的东风4型车呢...想想也是另一种悲哀。”现在我们的世界太浮躁了~~有时间多去翻翻旧帖吧,会得到比无意义争论、灌水多得多得多的意外收获,会对中国铁路发展有更深层次——说不定是更独到的认识,到那时我们再来谈当今铁路的种种利弊,各位的见解是不是会更有信服力?论坛上更有价值的东西会不会多一点?那些纠结于鸡毛蒜皮的口水贴是不是会少一点?
以上只是老夫就这个事件多想了点东西,仅代表个人观点~~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息事宁人的效果。
最后怀念一下济局青段
riki
发表于 2009-12-25 21:06:43
原帖由 ziluolan0822 于 2009-12-25 20:52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riki你硬较这个真来证明一些东西是图个什么?明显的地域心理。你确实很贱!
:lol 我愿意较真你管的着我么?说错了还不让人指正了?
原平车务段
发表于 2009-12-25 21:26:35
原帖由 ziluolan0822 于 2009-12-25 20:52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riki你硬较这个真来证明一些东西是图个什么?明显的地域心理。你确实很贱!
:L :L :L
208208
发表于 2009-12-25 21:41:42
要是被封了,重新注册一个帐号就又能发帖了。
要是用站内短信骂人,被骂的人还会公布证据吗
原平车务段
发表于 2009-12-25 21:46:47
原帖由 208208 于 2009-12-25 21:41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要是被封了,重新注册一个帐号就又能发帖了。
要是用站内短信骂人,被骂的人还会公布证据吗
:) 只要被骂人愿意,可以截图发出证据来的...
石大客运专线
发表于 2009-12-25 21:47:35
说良心话,这次是riki先说河北不好的。
管理员
发表于 2009-12-25 22:17:26
在我们这个论坛中,坚决反对不文明发言。
但也不提倡封删杀。
特别像这样所谓公示的帖子,起码是对人的不尊重。
历史上,在中国曾经有过将斩首后的人头悬挂城楼示众,也有过不让人发言而割断喉管。今天,社会进步了。网络时代还这样做?
不希望看到这样不尊重人的做法。
新干线300系
发表于 2009-12-25 22:21:18
管理员都来了:lol :lol :lol
管理员
发表于 2009-12-25 22:21:20
版主的工作,不应是只使用超级权限进行强力操作,不提倡“管理”,而是在人人平等的情况下,引导大家的讨论。
管理员
发表于 2009-12-25 22:25:24
转发曾经发表在华东版的内容:
在论坛中,任何人都不能强行战胜对手,只有说服对方,或改变自己,或保持沉默,包括版主也是一样的。如果认可这个道理,论坛的无意义纷争也许就会少许多。
在海子网,每一位网友都有天生而来的讲话权利,大家人人平等。大家是否习惯有这样的一种生来具有,自己做主,客观讲话的权利?这份权利,各位海友是否能够用好呢?
相信大家是会用好这份权利的。逐渐地,不需要太多的高压管理,人们能够自发有序平和地在一起讨论彼此关心的话题。盼望海子网就是这样的。
太局4466
发表于 2009-12-25 22:28:06
原帖由 <i>ziluolan0822</i> 于 2009-12-25 18:12 发表 <a href="http://bbs.hasea.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532514&ptid=426503" target="_blank"><img src="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border="0" onload="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mouseover="if(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resized=true; this.width=screen.width*0.7; this.style.cursor='hand'; this.alt='Click here to open new window\nCTRL+Mouse wheel to zoom in/out';}" onclick="if(!this.resized) {return true;} else {window.open(this.src);}" onmousewheel="return imgzoom(this);" alt="" /></a><br />
<br />
好,那以后"riki"的这个帖子就是典范,我们大家都多多发这样的帖子! <br />
好极端的观点。。。问个问题,为什么你一定要死揪着riki不放,一定要看到riki受到同样的惩罚才高兴?我很怀疑你与被禁言者ID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