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火车火车
发表于 2009-9-30 09:48:46
决定很好,希望能坚决贯彻执行.总的来说,对于人身攻击的一定要禁言;对于引起地域争端的帖子要坚决删除;对于一些新车迷提出的稍显幼稚的问题,大家不要挖苦讥笑,而应耐心讲解,树立老车迷的榜样,维护西北车迷论坛的和谐稳定.
水墨人生
发表于 2009-10-7 18:25:16
原帖由 嘉峪关机务段 于 2009-9-19 19:00 发表 http://bbs.hase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补充说明,论坛管理规范中的警告是指禁言,具体时间由版主副版主按情节而定
建议还是把禁言改为站内信警告吧,禁言是仅次于封号的严厉处分。
骨灰级菜鸟
发表于 2009-12-2 15:04:35
:P 呵呵。支持,严重支持!
709880127
发表于 2010-1-23 21:02:45
:call: :D :o :P :$ ;P :handshake 四肢赞成!:loveliness: :lol :) :victory: :time: :kiss: :kiss: :hug: :hug:
城际特快
发表于 2010-2-3 11:34:50
对于挑起地域纷争的帖子,一定要采取“禁言”的严厉惩罚措施
兰局嘉段
发表于 2012-10-7 14:27:57
论坛5年没登陆了,什么时候解禁的啊